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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将作为市场主体来供应

发布日期:2014-06-05来源:编辑:李香玉

[摘要]
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10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将先纳入现行的保障房体系管理,此后将作为市场主体来供应。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将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分析人士表示,“共有产权住房”的提法,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但对于其属于保障房还是商品房,报告并未做出界定。 目前,住建部正在针对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制定相关办法,包括共有产权住房的界定、土地出让方式、分配原则、交易规则及收益处置方案等。但该办法何时面世,目前尚难判断。 北京、上海等城市已有共有产权住房的尝试,北京自住型商品房被认为具有共有产权住房的性质。分析人士认为,要想充分发挥共有产权住房的价值,需在制度层面有严密的设计。 仇保兴表示,作为协同调节的一部分,共有产权住房减少了地方政府的资金压力,更重要的是扩大民众参与度,强化监督。 此外,全国政协委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两会期间表示,今年将选择部分热点城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供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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