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十二五’后期和‘十三五’期间或将来更长一段时间,都处在推进能源生产消费革命的时期。即从偏重保供向供需并重、过度依赖煤炭向清洁低碳多元化能源发展、偏重依靠国内资源向注重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方向、分产业的分散发展向系统协调发展方向转变。”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司长俞燕山此前曾在中电联 2014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会上如是表示。
强化规划,简化审批
针对“十二五”期间未有统一电力规划,行业乱象丛生的局面,俞燕山表示,作为能源规划一部分,电力规划要改变“十二五”期间诸多专项电源规划、区域电网规划的碎片化现象,加强统筹解决机制。
2013年,数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共取消和下放221项行政审批事项,2004年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首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对此,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副司长何永健在4月2日举办的2014年电力规划发展论坛上表示,取消和下放审批权力意味着将项目交给地方和市场,然而规划需要进一步强化。“今后省级能源规划需要由国家审批,涉及到总量布局、区域协调的区域规划也需经过国家审批,这是因为地方规划不止立足于本省(地区),还涉及到别的省份(地区)的能源规划布局。”
“此外,国家还将简化审批程序,编制未来5-7年的规划,并按规划实施。省级规划将采取年度审批的方式,相当于一次性‘打包’审批路条,实现规划代替路条。其中,具有良好节能减排效益和民生效应的清洁煤电项目,可以单独列出。”何永健进一步说。
进一步优化电力布局
何永健介绍,未来我国能源基地将呈现“5+2”支撑的形式,即5个能源基地——山西、新疆、蒙东、西南、鄂尔多斯盆地(包括陕西北部延安、榆林地区,宁夏东部,甘肃东部);2个能源带——东部核电带和南海深海油气。从开发时序看来,近期提供能源支持的是“四基一带”(新疆、南海属于远期规划), “十二五”末期能源生产能力占全国70%以上;新增能源8亿吨标准煤,占全国90%以上;从跨省区输送来看,其未来新增能力要超过100%。
根据国家电网的电力流方案,2020年,东中部12省受入电力3.5亿千瓦(煤电2.56亿千瓦),其中有37.4%的电力来自晋陕蒙宁新,2011-2020年,晋陕蒙宁新五地新增电力将占全国的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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