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萧然
受到以奖代补政策的吸引,PPP项目呈现出井喷式增长。
来自近期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月底,全国各地共有7110个PPP项目纳入综合信息平台,总投资约8.3万亿元。其中,新建项目占投资总额的91%。
虽然众多社会资本蠢蠢欲动,但实际落地项目却差强人意。在上述7110个PPP项目中,实际开工项目仅351个,不足总数的5%;处于项目识别阶段,即不确定是否推行的PPP项目5542个,约占总数的78%。
由此可见,如何促使PPP项目落地是PPP模式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为了撬动市场和社会合作方的热情,财政部在2015年底公布了《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最高可达800万元的奖励无疑让众多社会资本心动不已。可从目前来看,要想让社会资本从心动转为行动,还需要政府拿出更多的“真家伙”。
首次,就是为PPP模式立法,用法律来扫清PPP项目发展的障碍。PPP项目失败案例主要表现在政企双方在面对纠纷和矛盾时,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可以遵循,造成责任无法落实,结果只能一拍两散。在PPP项目中企业明显处于弱势,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法律或许是企业捍卫自己利益最可靠的方式。目前我国发展 PPP模式最大的瓶颈就是相关的法律政策不完善甚至相冲突。
其次,就是PPP模式要形成一个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目前我国PPP项目回报方式主要有三种: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项目开放性收入。政府付费简单明了,最受投资者青睐,但受限于地方财力,目前这种付费方式并不多见。至于使用者付费形式,我国目前在公共交通领域已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模式,这方面社会资本顾虑较少。但对于环境环保等其他新型项目,不仅工程浩大,而且缺乏成熟的付费模式,社会资本普遍有所顾虑,项目难以落实。如果投资回报机制不能明了,企业难免会有所顾虑,尤其是多数PPP项目投资大、回报期长,加之有些政府认识不清,把PPP等同于缓解债务压力和“甩包袱”,企业更是避而远之。
此外,还有很多相关的制度亟待完善,比如,PPP模式的风险披露机制和资金退出机制以及地方政府的治理水平等。PPP模式改变了现有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建立了一种资源共享、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模式,这种新型模式对政府的治理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政府首先要建立公平、安全的社会资本投资环境,以赢得社会资本的信任。
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是为了盈利,但仅有盈利并不足以吸引社会资本“涉水”。完善的制度才是社会资本涉足PPP模式的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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