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都提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问题,强调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而这种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国有经济控制力上,而不是数量上,是针对国有经济分布过宽、整体素质不高、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而提出来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
国有经济,具体为国有资本的进与退、为与不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进”和“有所为”是发展,“退”和“有所不为”也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目的都是为了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提高国有经济的质量,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发展股份制经济,探索通过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来实现对国有企业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革,可以使国有资本吸引、调动和组织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
近些年的改革实践中,出现了民间资本进入、外资并购、管理层收购、全体员工持股等多种国有建筑企业改造的方式,由于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时发生国有资产贱卖的问题,因此,有关部门有过一些限制性措施,影响了一些企业改制的决心。我们认为,作为一个国有建筑企业的领导班子,首先要深刻理解党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正确的把握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这样才能敢于创造、敢于突破、敢于创新,才能带领企业实现快速发展。到了“不得不改”之时,是被动的改、落后的改、失去机会的改,往往使企业难以走到市场前列,难于摆脱困境。
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再次明确,国有企业要以股份制的方式实现公有制之路。对于建筑业这个完全竞争性行业,“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更是要通过国有建筑企业改造、民营经济发展来完成全行业的改革。
韩国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交通部公路一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员、项目经理、副总经理。2010年被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为“中国工程建设优秀高级职业经理人”,获茅以升科学技术奖——“建造师奖”,并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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