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承包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到海外做项目,就像“出海”,会遇到预见不到的状况,遇到惊涛骇浪,但出海也会给我们带来机会,出海才能打到大鱼,出海才能锻炼我们的队伍,才能使企业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都得到发展。到海外做项目,还像“夜行”。很多东西是看不清楚的,很多情况只有到了眼前才知道,这也带来很多风险。毕竟,我们做海外项目没有国内项目经验那么多,不像对国内情况那么熟悉,没有在国内市场上的预期那么准,没有在国内遇到问题时有那么多的解决办法。这就是我们在国际工程中的风险和挑战。
从总体上看,中国工程承包企业在国际工程中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七个方面。
汇率风险
在现阶段,汇率风险是个突出的风险。汇率风险给施工企业“走出去”带来巨大的挑战,因为大多数情况下给承包商支付的是美元、欧元、日元或港币。把2005至2011年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做下对比:2005年11月4日中国银行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买入价是806.79,到2011年11月4日是633.55,相当于原来的1元钱变成了0.79元,这就给我们带来一个问题:美元折算成的人民币明显变少了,而我们在报价的时候,使用的劳务人员、设备、机具,甚至很多材料多是国内采购,要用人民币来支付,这样,美元对人民币的贬值或者说人民币的升值就给用人民币支付的承包商带来巨大的压力。从1变成了0.79,基本上就使我们传统的低价优势抵消殆尽了,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挑战,所以我们在做项目决策的时候,要充分考虑汇率对项目的影响。
我们还要关注工程所在国汇率的情况。比如,在哈萨克斯坦某工程项目中,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2009年2月宣布美元对坚戈兑换价从1比120调为1比150,坚戈贬值25%。我国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主合同的支付币种为坚戈,承包商与供货商签订的国外进口材料设备合同的支付币种为美元,这就相当于我国承包商净得减少了25%。又如在莫桑比克世行贷款某项目中,项目金额980万美元(美元占75%,当地币占25%)。合同签署时,美元兑人民币1比8.27,美元兑当地币1比24000。项目实施中,美元兑人民币1比7.2,美元兑当地币1比17000,承包商汇率损失70多万美元。可见,工期越长,给我们带来的汇率风险就越大;如果是短平快的项目,汇率风险就会小得多。
但汇率是把“双刃剑”,可能给我们带来损失,也可能给我们带来收益。
以科威特某项目为例,该项目采用科威特当地币第纳尔,由于第纳尔与美元脱钩由原来的1第纳尔兑换3.65美元变为1第纳尔兑换3.77美元,承包商得到的工程款是第纳尔,采购支付的是美元,这样第纳尔汇兑成美元增加,为承包商带来约3000万美元的汇兑收入。这就是东道国汇率对美元的变化可能给承包商带来的收益。
总体上来看,对于汇率风险的预防,最重要的是要了解外汇的走势,既了解人民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还要了解我们的项目所在国当地币的汇率走势,要争取尽可能地选择能够升值的币种。另一个传统的方法就是套期保值、锁定汇率,相当于银行承担汇率的风险。当然,这样的话,把风险规避了,也把将来收益的可能性规避了,而且银行也要求一个对银行有收益的汇率水平来确定汇率。
对汇率问题,在投标的时候就要想到如何进行决策,可以把汇率的问题、支付的问题和采购的计划做一个策划。比如在人民币对美元不断升值的情况下,我们直接用美元来采购国外物资比用人民币来采购国内物资的收益就会大、风险就会小。对于大宗采购可以用期货、期权这样的方式来进行策划,如通过定远期的采购合同,把汇率风险转移给供方。
国家风险
国家风险,包括政权的更迭、内乱、民族冲突、经济通胀等。谈起国家风险,我们马上会想到利比亚、伊拉克。我们曾经做了一个统计,中国在利比亚在建大型项目50个,涉及合同金额188亿美元。在利比亚动荡刚发生的时候,中资企业就开始有组织地撤离,在撤离之后,2011年3月利比亚撒哈拉银行向部分中国承包商发出预付款保函索赔,对每家企业的索赔额度均达上亿美元。一般预付款保函是要按预付款数额的百分之百提交,这种保函,多是无条件保函,只要向银行提出,银行就会把保函数额扣掉,不需要提供证明、不需要申辩,造成的损失非常大。此外,利比亚动荡还给中国工程承包企业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失、原材料损失、应收账款损失、人员撤离费用损失;还有履约保函,如果业主通过履约保函索赔,索赔额度可达合同总额的10%~20%,风险巨大。
关于国家风险,再举两个例子。沙特阿拉伯是一个石油大国,在该国承包工程要求代理制,外国承包商不能直接进入沙特承揽政府项目,只能通过当地代理的名义,名为代理实为总包。法律规定,代理必须是本国公民或企业,虽规定代理费不超过5%,但分包商实际代价和风险很高。又如泰国的某房建工程,2006年,中国承包企业把几千万的履约保函发到对方没几天,泰国发生军事政变,而新政府对前政府签的合同一概不承认,几经周折才把履约保函追回。这属于国家动荡、政变带来的巨大风险。还有某些国家在财力枯竭情况下拒付债务以及制裁和禁运等问题。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每年12月会发布一份《国家风险分析报告》,对过去一年世界各主权国家风险态势做出的专业判断。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表现形式多样,举例如下。
如无故不退还保证金,例如在中东的有些国家,拿到质保金非常困难,在这些国家我们要预计到,如果质保金拿不到的话,我们应该采用什么策略,使得即便在质保金拿不到的情况下,也能盈利。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再采用低价的策略,风险就很大。
又如中国承包商将劳务分包给了当地公司,合同签订后,按约向对方支付了预付款,但分包商却以各种理由迟迟不进场。我承包商与当地石料供应商签订了正式合同,约定了单价、数量等条款,并支付了预付款,但项目实施中,由于周边有其他工程项目上马,造成当地石料供不应求,材料供应商要求提高单价,否则终止协议。这些都是信用风险。
还有一个中东某国际机场项目的案例,教训非常惨重。这是一家著名的大型施工企业承包的项目,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但缺乏在国外施工的经验。在施工中,需要业主支付工程款,但对方总是找各种借口拖延。中国公司没有及时提出并获得由于对方不支付工程款而给我方造成损失的索赔,也没有采取暂停工作的措施。后来,该承包商将建筑材料花巨资从国内运往工地,主体结构建造完,对方仍拖欠巨额工程款,只有停工。结果对方将该公司近三千万美元的履约保函全部扣除,上亿美元的项目收到的工程款才几百万美元。最终该公司惨淡撤出,损失惨重。
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地理位置、地质、气象、水文、交通、施工用道路、供水、供电、通讯、地方材料及大宗材料来源及供应、现场临建、生活营地、预制厂建设、租赁设备供应、当地劳务来源、生活物质供应、医疗设施等。需要我们的企业仔细研究招标文件,还需要做项目现场踏勘。有些企业根本就没有去那个国家就投那个国家的标,只靠听取代理的片面之词;或者按照A国的环境和价格水平来定B国的方案,误以为A国与B国差不多,实际可能会有数量级的差异,这样造成的损失非常大。如科威特某水厂建设项目,由于项目地处沙漠地区,我国承包商想当然地认为沙漠地区地质条件应以松土为主,开挖较为容易,在地质勘查方面没做工作。开工后发现地下有大量岩石,实际开挖成本高出很多,承包商损失巨大。又如北非某国房建项目,项目所在国为了保护本国就业,对外籍劳务工人入境有严格的限制条件,而该国又严重缺乏熟练的技工,加之当地政府办事效率低下,中国劳务人员的签证办理十分困难,给承包商造成用工风险。
通货膨胀风险
即项目所在国通货膨胀带来的风险,发生于用当地货币来结算的情况,结果用当地货币采购的价格增加了,尤其是在固定价格合同、没有调价条款的情况下。关于通货膨胀,我们看一组数据(见表1),这是根据2007年的估计超过13%的各国通货膨胀率。我们发现,这些通货膨胀率比较高的国家很多是我们的主要项目所在国,所以通货膨胀风险也应该慎重考虑。
表1 超过13%的主要国家通货膨胀率(2007年估计)
人身安全风险
这是近几年来开始出现的中国海外承包商面临的一个特别突出的风险。笔者根据外交部网站2004年1月至2011年5月公布中国工程企业在亚、非两洲发生的非工作内容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做了初步统计(见表2),从中可以看出中国工程企业海外人身事故发生国别、数量和事故原因的概况。
表2 中国工程企业海外人身事故初步统计
合同风险
前面讲的主要是系统性的风险,除此之外,我们还会遇到合同风险。其实工程承包合同就是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分配风险,而合同的起草权掌握在业主的手里,结果会把大量的风险分配给承包商。
以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为例,承包商主要的风险有以下方面。
承包商承诺的充分性条款带来的风险。如承包商承诺充分获得对投标书或工程产生影响的资料,承诺现场、环境、地下水文、气候条件等满足要求,承诺中标价的正确性和充分性及义务的充分性等。承包商承诺的充分性极大地减少了承包商申辩的机会。
生产设备、材料或工艺缺陷风险。该风险不仅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而且延续到工程竣工之后,但引起缺陷的原因可能是由设计或其它非承包商的原因引起的,而承包商往往难以证明,给承包商带来风险。
承包商未履行告知义务的风险。如隐蔽工程覆盖前的通知、承包商对工程放线时发现工程师通知的基准错误要及时警告,保险事项发生变动、遇到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要及时通知等。不履行这些义务,承包商会失去索赔机会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延误风险。包括时间限定期限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如对承包商提出索赔和不可抗力通知的期限要求,工期延误风险或未能通过竣工试验风险。
工程变更风险。如工程数量、质量和工作顺序、时间安排等的变更。承包商在投标时根据现场踏勘、工程资料和历史经验预测可能的工程变更,采取措施(如对实际工程量可能会增多的内容单价适度偏高报价,反之,可偏低报价的不平衡报价法),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
环境保护风险。合同将保护场内外环境,限制施工作业污染、噪音明确为承包商责任,环保不力成为承包商风险。
合同文件不同解释引起的风险。合同组成文件种类多,文件间可能出现矛盾或歧义,合同不仅规定了文件优先次序,还规定工程师有对文件中矛盾或歧义的澄清和指示权,由于工程师做出的澄清和指示很可能是不利于承包商的,给承包商带来风险。
承包商可索赔事项的风险。工程项目多方参与、工作交叉、相互制约,常常难以准确地判断一项索赔事件的责任方,工程师经常做出不利于承包商的索赔处理,在很大程度上给承包商构成风险。
承包商可投保的风险。承包商可以通过投保方式将建设工程中一些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但即时获得赔付也给工程带来影响,此外还存在保险赔付低、投保期限过期等保险。
在国际工程项目中,风险是非常多的,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风险,不同的项目风险来源也不一样。我们常犯的毛病是:在项目跟踪阶段容易狂热和盲目;在投标阶段,常常是短、平、快,工作深度不够、投标人员各自为战、经验不能有效传递;结果在实施阶段常常遇到的是烫手的山芋,是惶恐;在收尾阶段,容易寻找替罪羊,找理由,找借口,真正有经验的项目经理没有能够连续地去做项目,结果新手去做可能会重复交学费。
国际工程风险的防范重在项目跟踪和投标阶段,投标不要盲目,宁可少些但要好些,应从招标书中看端倪,要做好项目的论证、评估,要做足功课。在实施阶段要派精兵强将、精打细算、抓住机会。
赵振宇:CIB建设组织与管理专委会委员,中华建设管理研究会理事,美国土木工程学会(ASCE)国际学报Journal of Management in Engineering客座主编。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电话:010-68520349传真:010-68570772邮编:10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