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省委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称《准则》和《条例》),为我省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实现同步全面小康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通知指出,学习《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中心组、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要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研。通过学习,坚守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牢牢把住党的纪律和规矩“底线”,坚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唤醒党员党章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担负省委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各试行单位,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试行的重要工作任务,全体党员要对《准则》和《条例》各项条文熟记于心,试行单位的党委(党组)要采取有效方法检查督促。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要及时将《准则》和《条例》列入教学计划。省委将适时开展《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讲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组织、宣传、文化、广电、党校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谋划,各司其职。通过举办党委中心组学习、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知识测试、答题活动等形式,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展宣传,通过设置专题、开辟专栏等形式,引导全省党员干部深入了解《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出台背景、起草过程、深刻内涵等。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进行宣传,通过专题策划、在线访谈、网上答题等形式,努力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舆论氛围。
通知强调,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的试行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工作等结合起来,深刻反思组织和个人在思想道德、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上存在的问题,开好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搞好自我剖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自觉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自己的言行,增强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准则》《条例》和省委“二十条意见”列为干部任前考核和廉政考核的必考内容,今年的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都要考测党员学习情况。省委和省纪委将对全省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学习贯彻不力的,要通报并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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