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村〔2016〕4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建设委)、城乡规划局、市容局(城管局),广德县、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的决策部署,为指导各地做好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规划编制和整治建设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导则》。现印发各地施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规划与建设处联系。
附件: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导则
2016年3月7日
工程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邮编:100070电话:010-68520349传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 Copyright ©2000-2015 工程建设网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