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在建房地产项目的监管,防范项目开发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突出重点、加强监管,防止发生工程“烂尾”现象。
一是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该局全面推行预售款差别化监管模式,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资金必须进入监管账户,用于项目工程自身建设需要。对于相关手续完备、运行规范的开发企业实行一般监管,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或矛盾突出的项目实行重点监管。上半年,共有48个项目被列入重点监管范围,确保监管资金得到规范、合理使用。
二是实施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该局采取日常巡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对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程动态监管,将一批矛盾突出的问题小区列为监管重点,安排专人全程跟踪监督,对存在的基础配套不到位、相关手续不完善、违规交房投诉等问题,现场交办开发企业限期整改落实;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实施严管重罚。上半年,该局累计组织各类巡查、检查40批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对1家开发企业的违规预售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是开展“未验先用”工程专项整治。针对部分开发项目未经竣工综合验收、未办理备案擅自交付等违法违规行为,该局本着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明确任务,严控节点,组织建管、房管、质监等职能单位成立联合督办检查组,逐项进行督办。今年以来,该局先后对6家存在“未验先用”问题的开发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办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依照法定上限予以处罚,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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