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建函 〔2016〕4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鲁建法字〔2016〕1号),现就终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停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目前已由省住建厅核发的《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专职人员从业证书》,在2017年11月30日前继续有效,2017年12月1日起自动失效。
二、鼓励行业协会组织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保障上岗前的知识储备和从业过程中的知识更新,提高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从业素质。
三、各市、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后续衔接工作,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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