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有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实施意见》,各地要通过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等措施,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
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围绕推行落实农民工工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办法,做好银行代发工资工作。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四川省还将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采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工程款拖欠。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财政性资金比例低于30%的工程项目实行建设单位支付担保,担保费列入工程造价。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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