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设标〔2016〕7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方案》(建标实函〔2016〕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40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2016〕92号)等文件要求,为我省开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经研究,决定组建河南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专家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甲级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一级及以上工程施工企业、工程监理、检测企业等相关专业人员。
二、专业分类和人员条件: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专家分为工程勘察、建筑设计、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设备、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施工安全、建筑材料、建筑智能化、市政道路和桥梁、城市轨道交通、城乡规划、园林绿化、工程造价以及其它相关专业等。推荐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科学公正、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
(二)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相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5年,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有参加住建部、省厅组织的住房城乡建设执法检查、专业检查的经历。
(四)遵守保密纪律。对要求保密的资料或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抽查对象泄露保密事项。
(五)年龄原则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主要职责
根据确定的随机抽查的规则和程序要求,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工作,做好随机抽查结果的记录、汇总、存档,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推荐方式
(一)填写《河南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专家推荐表》(纸质表格一式3份与电子文档同时填报)。
(二)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确认后统一组织报送,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12月20日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胡智慧 电话:0371-68107586
葛海帅 电话:0371-68080837
电子邮箱:gehaishuai@163.com
附件:1. 河南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专家推荐表(纸质表格)
2. 河南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专家推荐表(电子文档)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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