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与《信息表》(或《通知单》)是什么关系?
答: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或《通知单》)一一对应。
2、专用发票已经认证相符,因开具有误需开红字发票,请问发票要退回开票方吗?
答: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3、购买方收到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是否需要认证?
答: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
2014年12月5日-6日,由《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联合北京天扬君合税务师事务所举办的“施工企业‘营改增’应对策略与实务操作研讨会”在浙江杭州顺利举行。
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 邮编:100070 电话:010-68520349 传真:010-68570772 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