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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费用税前扣除常见的九大误区

发布日期:2016-05-11来源:纳税服务网编辑:刘梦怡

[摘要]

  一、遵循权责发生制的成本费用就可扣除

  企业会计处理必须符合权责发生制,很多费用税前扣除规则上却是要求收付实现制的。下面这六项费用,不是企业计提了费用就可以扣除,还要实际支付才可以扣除: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2.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

  3.企业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4.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

  5.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

  6.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保险费。

  二、有发票才可以扣除

  税务机关以票控税这点没错,但是除了发票之外还有很多企业内外部合法凭证可以税前扣除。如单位内部制作的工资发放表表、月折旧摊销表、银行利息单、财政及行政事业单位收据等,只要这些单据合规都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三、营业外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营业外收支不属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大多数不可以税前扣除,但是这几项是可以扣除的:营业外支出中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会计利润12%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和债务重组损失、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等。

  四、缩短折旧年限而多提的折旧费不能在税前扣除

  举个例子,某企业2015年末对电脑的使用寿命由5年改为3年,造成缩短折旧年限而多提的折旧费。根据税法规定,只要没有超过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都可以税前扣除的。

  五、按照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股权激励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依照证监会要求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因为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都会在发行时设定一定条件的,有实现不了的可能性,行权时点也会随着股市也经常变化,这种不确定性的成本费用,是不允许当期就可以扣除。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六、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免税和不征税收入要分清,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成本不可扣除,但是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七、预提的费用不可以扣除

  预提的费用强调的是今后可能发生,但现时尚未发生,大多数预提费用是不符合税前扣除原则的,要等到实际发生时才能按规定扣除。但房地产企业有四项成本费用预提的可以扣除:

  (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二)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三)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物业完善费用是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四)土地开发同时连结房地产开发的,属于一次性取得土地分期开发房地产的情况,其土地开发成本经商税务机关同意后可先按土地整体预算成本进行分配,待土地整体开发完毕再行调整。

  八、向离退休人员发放的医药费、疗养费可以税前扣除

  虽然离退休职工曾为企业效力过,但由于离退休人员已经进入社会化统筹了,企业向离退休人员发放的医药费、疗养费就属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

  九、企业发票标明所购物品为礼品,此项开支应列入业务招待费

  这是很多会计的第一印象,礼品就得计入业务招待费。这要从的用途来看,如果只是送给个别客户或者个人就属于业务招待费,公司购买礼品看望公司生病员工,计入职工福利费即可,给公司客户赠送印有公司logo的礼品,则计入业务宣传费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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