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购房者而言,房产税主要指的是对于住宅征收的一种税收。而在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房产税指的是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在2011年1月27日之前,这种房产税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一直免税,而对于营业性房产,则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年税率1.2%;若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011年1月27日,上海和重庆同时出台《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在此办法的基础上,对于个人住房才开始有条件的正式征税。
而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包括了一切有关房地产的税收。我国目前针对房地产征收的税收主要包括有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我国房地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的70% 房地产税以上,而外国一些发达国家仅在8%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