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sgqygl@chinacem.com.cn
联 系 人:靳明伟
联系电话:010-68576852
在线咨询: 靳编辑 邵编辑 ×
根据《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接受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但是,对小规模纳税人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以及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 邮编:100070 电话:010-68520349 传真:010-68570772 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海网安备110108001705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