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邮箱登录

保持登录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工程建设网,一分钟完成注册

登录 | 注册

我要投稿(工作时间:9:00-17:00)

投稿邮箱:sgqygl@chinacem.com.cn

联 系 人:靳明伟

联系电话:010-68576852

在线咨询: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靳编辑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邵编辑 ×

顶部广告
所在位置:首页 > 热点答疑 > 正文热点答疑

普及营改增知识

发布日期:2016-05-06来源:纳税服务网编辑:刘梦怡

[摘要]

  增值税征收范围:

  营改增以后,增值税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应税货物、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营改增概念:

  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

  营改增纳税人:

  有应税服务收入的纳税人统称营改增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概念:

  营改增征收范围内的征收项目。如:交通运输、邮政业、等……

  增值税税率(征收率):

  营改增以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3%;一般纳税人税率有17%、13%、11%、6%、0%;

  应税服务适用税率6%,交通运输适用税率11%,设备租赁税率17%。

  营改增纳税人的收入:

  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的收入是不含税收入。

  以小规模税率3%为例,应税收入=收到的全部价款/1.03

  如开票收入10000元,应申报的增值税销售收入=10000/1.03=9708.74元,应纳税金=9708.74*3%=291.26元

  营改增之前营业税税率3%,应申报的营业收入=10000元,应纳税金=10000*3%=300.00元

  营改增之前营业税税率5%,应申报的营业收入=10000元,应纳税金=10000*5%=500.00元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本期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行税额

  进行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结转后期抵扣。

  注:本期认证的进项税额需要在本期抵扣!

  销项税额:

  包括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注明的税额,普通发票的销项税额=开票金额/(1+适用税率)

  进项税额: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注明的税额,其它抵扣凭证依法计算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需要认证后才能抵扣。

  注:需要办理网上认证。(A类纳税人除外)

  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目前国税局推行“网上申报”,纳税人要办理网上申报手续;

  税控机开票信息的报送同样采用网上报送方式,网上报税免费;

  纳税人需要办理“税银联网”三方协议,纳税申报完成后,可以直接确认缴税。没有签署“税银联网”三方协议的纳税人请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特别是此次从地税新转入的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资格:

  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申请登记。纳税人可以选择资格生效起期,可以是申请月1日,也可以是申请月次月1日;

  一般纳税人登记不需要实地核查。

  认定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注意:已开具发票或代开发票纳税人应当选择次月1日资格生效。

  营改增后如何使用发票:

  营改增以后,有应税服务的纳税人要使用国税局的发票开票机具,要更换开票机具,从国税购买发票。

【相关阅读】

综合资讯

政策法规

基础理论

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 邮编:100070 电话:010-68520349 传真:010-68570772 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海网安备110108001705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

返回顶部 返回建设网首页 投稿 用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