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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的申请条件及范围

发布日期:2016-06-02来源:纳税服务网编辑:刘梦怡

[摘要]

  出口退税,也叫出口货物退(免)税,一般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中消费时所应缴纳的税费或者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经缴纳的税费(内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

  一、出口退税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要求就是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

  2、必须持有依法核发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是企业或者组织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3、必须是有独立经济核算能力并且实行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拥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以及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与资金平衡表,并且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跟货款结算的能力.

  凡是不同时具备上面几项条件的企业单位,一律不予以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二、出口退税的申请范围如下:

  (1)凡我国出口的产品,属于已征或者应征产品税、增值税跟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了国家明确规定的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者免征应征税款.

  企业的出口产品,需要具备以下的几个条件:

  1、要求需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跟特别消费税范围之内的产品;

  2、要求必须是报关离境;所谓出口,就是指的输出关口;是区分该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出口的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并且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与出口销售发票为准;

  3、要求必须是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4、要求必须是出口创汇并且已核销的货物.

  一般来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几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有特殊的规定,就是特准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并予以退税.

  (2)特准的产品主要有:

  1、外轮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货轮和海员的产品;

  2、对外修理、修配业务中所使用的零配件和原材料.

  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购买国内企业生产的,专门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在运出境外后,凭承包单位出具的购货发票、报关单办理退税;

  4、国际招标、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

  国家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少数出口产品即使具备上述3个条件,也不予以退税;

  (3)国家明确不予退税的出口产品有: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产品;

  3、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

  4、出口企业收购出口外商投资的产品;

  5、来料加工、来料装配的出口产品;

  6、军需工厂销售给军队系统的出口产品;

  7、军工系统出口的企业范围;

  8、对钻石加工企业用国产或进口原钻石加工的钻石直接出口或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

  9、齐鲁、扬子、大庆三大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

  10、未含税的产品;

  11、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出境的商品暂不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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