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顺应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的需要
2005年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从2005年7月1日起,用3年时间取消“包工头”承揽分包工程模式;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管理农民工,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
虽然在《意见》颁发之后劳务分包企业迅猛发展、劳务分包市场逐步形成并规范化,但是由于我国尚未有健全的、统一的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甚至很多地方尚未将此纳入市场监管和服务范围;并缺乏明确的、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对“包工头”进行违法定义,没有对“包工头”进行惩罚的法律依据,只有“包工头”发生欠薪等恶性事件时,才对其追究法律责任。导致目前的情形是“包工头”模式并没有完全被取代,而是与劳务分包企业共存,并衍生出劳务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无法有效的对劳务分包市场进行管理,不能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身为国有企业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推行劳务分包制度,以自身的影响力推广此项制度,推进社会发展,加快劳务分包市场的变革,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
(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选择劳务分包企业的需要
在2008年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一系列举措实施的情况下,全国范围内又呈现了新一轮的经济增长,同时各地区的水力、电力、公路、铁路、房屋建筑等基础设施迎来了新的建设高潮,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带动了劳务分包企业的快速发展;但是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对总承包企业如何选择劳务分包企业尚未有具体的规定,而且又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劳务分包企业的选择处于一个无序的、不规范的境地,所以各施工企业在劳务分包企业选择工作中存在的收受贿赂、暗箱操作、领导亲属插手工程、劳务分包企业恶意低价竞标等腐败、违法问题日益凸显。
我公司从2011年开始实施劳务分包招投标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选择出综合实力强的劳务分包企业,杜绝人为干预,从源头上消灭腐败,使企业能够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三)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需要
随着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人工成本不断攀升,我国施工承包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和用工成本,提高效益,目前大多都采取劳务分包管理,放弃了施工企业直接用工的管理模式。但是部分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并没有随之提升,管理与现场施工发生脱节。为了争取利益最大化缩减现场技术管理人员数量,一个现场技术人员管理着实际上需要几个甚至十几个技术人员管理的工区,无法对施工的每个环节进行指导、监控;配备外聘的廉价技术管理人员,人员的数量、专业素养、责任心均不能满足现场管理需要,不能及时发现、制止影响安全、质量的现场施工行为,对关键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有些企业为了降低自身风险,将安全生产、质量义务均转嫁给了劳务分包企业,出现“以包代管”这类违法违规的现象,对于现场的情况完全放任不管。最终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在安全、质量问题频发的今天,有必要提高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水平,提升对安全、质量的重视程度,保证工程高质、高效、无安全事故的完成。
(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需要
目前,施工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基本只限于对资质的要求,对于劳务分包企业的资金、人员管理并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管机制。对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的食宿、工作时间、工作环境、薪资发放、保险购买情况监管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往往有些劳务分包企业只是挂了一个公司的空壳或者是挂靠在某个有资质公司的名下,实质上还是“包工头”模式进行承揽施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在社会文明高度发展,提倡以人为本的今天,施工企业应践行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为改善农民工现状,保证农民工权益做出一份贡献。
(五)提升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利益的需要
公司成立以来发展迅速,承建工程项目不断增多,管理团队也随之不断扩张。快速发展的背后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员工技术水平、管理经验,知识素质参差不齐,并且施工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很多,存在诸多风险。同时在项目管理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以权谋私、违规操作、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腐败现象,最终导致项目管理混乱、出现亏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因此有必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管理观念,进一步加强、改进和创新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科学的方法有效的控制内部管理疏漏,使企业健康、顺利的发展壮大。
版权声明:本文系工程建设网独家稿件,版权为工程建设网所有。转载须注明来源及作者,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邮编:100070电话:010-68520349传真:010-68570772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