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PPP工作协调机制,强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PPP项目风险防控和质量保障。其中明确,项目损益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理分担。
《管理办法》指出,PPP项目由政府或社会资本发起,以政府发起为主。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属性、主体、客体及程序合规性等条件,对申报项目做识别筛查,通过的项目纳入PPP项目储备库,并实施动态管理。PPP项目合作年限(不含建设期)原则上不少于10年,不高于30年,经营性及准经营性项目一般15年~25年,非经营性项目一般10年~15年。
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提升效率、优化管理、控制成本等方式实现收益最大化。同时通过完善政府付费和补贴,优化定价调价机制,确保项目可持续运营。此外,项目实行损益分担机制。依据合同约定,对超出社会资本合理收益的部分,政府与社会资本应合理分享,出现亏损的部分,政府与社会资本应依约合理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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