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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到2020年建成城市综合客运枢纽系统

发布日期:2016-05-12来源:中国新闻网编辑:伏牛山

[摘要]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日前印发了《关于打造现代综合客运枢纽提高旅客出行质量效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在全国重要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打造100个以大型高铁车站为主和50个以机场为主的现代化、立体式综合客运枢纽。

   《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内涵更加丰富、服务更加优质、布局更加合理、运行更加高效、功能更加完善的现代综合客运枢纽系统,一体衔接、综合服务、中转集散、内外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客运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有效满足人们日益提升的出行需求。

   首先,在全国重要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打造100个以大型高铁车站为主和50个以机场为主的现代化、立体式综合客运枢纽。日高峰小时旅客发送量超过5000人的大型高铁车站以及年吞吐量超过1000万人次的机场基本实现城市轨道交通等多种交通方式连接。

   其次,畅通站场间直接连接。通过快速、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连接城市内各种类别、方向和功能的综合客运枢纽,实现旅客在主要枢纽之间的快速直达。超大城市的主要客运枢纽间以换乘时间不超过1小时、换乘次数不超过两次为宜,特大城市换乘时间不超过45分钟,大城市换乘时间不超过30分钟。

   第三,便捷枢纽站场内换乘。综合客运枢纽宜采用同台或立体换乘方式,换乘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重要的地铁换乘枢纽应尽可能实现不同线路间同台换乘,不能同台换乘的,通过建设和改造配套换乘设施,尽量实现立体换乘。

   《意见》还要求制定和完善综合客运枢纽换乘规范标准。根据枢纽换乘客流强度,配备垂直电梯、自动扶梯、自动步道、步梯等标准化换乘设施设备。根据设计高峰小时客流量,充分考虑安全疏散要求,合理确定换乘设施设备数量和分布。缩短不同站场旅客出口、入口之间换乘距离,以不超同站场旅客出口、入口之间换乘距离,以不超过200米为宜,并建设封闭的换乘设施。合理安排综合客运枢纽内车流和客流组织,确保采用公共交通方式的旅客换乘距离最短。

   《意见》显示,综合客运枢纽原则上应由统一主体负责整体设计和建设,并做好与相关投资方的衔接。同时,鼓励以委托代理、服务外包、代建制、代管制等多种方式,实施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建设和运营。

   最后,《意见》指出,综合交通枢纽重大建设示范工程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地方政府共建枢纽示范城市:广州、武汉、重庆、乌鲁木齐、昆明、郑州等。综合客运枢纽有北京新机场、青岛新机场、成都新机场;北京铁路丰台站、星火站等。客运换乘站点为特大城市地铁换乘系统优化工程、空铁联运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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