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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90套公租房配租“职场新人”

发布日期:2016-05-25来源:中国建设报编辑:伏牛山

[摘要]

   近日,北京燕保·辛店家园等3个公租房项目的490套房源,首次面向全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试点专项配租,外地户籍符合条件的“职场新人”也纳入本次试点范围。

   近年来,北京大力发展公租房,引导居民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加快形成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房供应体系。2015年,北京出台公租房剩余房源“先到先得”和“集体租赁”政策,大大提高了分配效率。随着住房保障工作的不断深入,北京公租房的保障方式已逐渐被群众认可,“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逐渐形成,住房供应结构日益优化。

   据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配租试点专门针对新就业无房职工。调查显示,当前北京租房需求较为强烈的群体主要是新就业人员,包括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等。根据有关数据,每年外地留京大学毕业生约两万人,学历均在本科以上,年龄多在35周岁以下。这类人群在参加工作初期如无其他支持个人无力购房。配租公租房,可为新职工家庭提供更为稳定的居所,减轻住房支出负担,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创新创业中去。

   记者了解到,本次配租在收入上不做限制,仅在年龄、住房以及就业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具体条件包括: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申请家庭成员在北京均无住房;外省市户籍申请人按照北京住房限购政策,在北京具有购房资格。同时,申请人工作单位须在京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北京市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在次序上不搞轮候,现场登记、先到先得。为实现产城融合、促进职住平衡,户籍在项目所在区、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申请家庭可优先配租。

   本次配租价格以专业机构评估测定的市场租金单价为准。合同期限为3年,主要是为了满足这些家庭的过渡性、阶段性住房需求。对承租家庭租住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公租房后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公租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转租、经营、转借和擅自调换。申请家庭或承租家庭弄虚作假、隐瞒住房和职业状况等情况的,经查实,收回承租住房,申请家庭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房。承租家庭承租期间获得其他住房,应按规定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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