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福建省厦门市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开始进行意向登记。随着这一批保障性租赁房的推出,又有3000户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解决居住问题。
近年来,厦门市不断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努力打造保障性住房的厦门蓝本,基本实现了低保家庭的“应保尽保”。一个更加令人振奋的消息是,近期厦门市还将推出面向“夹心层”及稳定就业新市民等更广泛群体的公共租赁住房。这意味着,今后公共租赁住房将与保障性租赁房一起构建起厦门市立体式多渠道的住房“保障网”。
保障性住房——基本实现低保家庭“应保尽保”
住房保障就是保障民生。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将推进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程、长期工程来抓。今年以来,针对全国性房价普遍上涨的现象,厦门市更是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保障性租赁房的配租工作,努力让更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住有所居”,基本实现低保家庭“应保尽保”。
造价不高水平高、标准不高质量高、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厦门舍得拿出好的地块建设保障性住房。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厦门市本级已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房源共58984套。其中,已竣工交付33202套,实际配租配售35309户,今年已签订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并入住的共有940户,还有845户正在分批交房入住。未来,还有一大批保障性住房即将推出。目前,厦门市在建保障性住房共11647套,约1万套正在规划建设。据厦门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预计申请需求在2017年上半年开始趋于平稳,按每年分配4000套的增量来计算,目前在建、规划建设的保障性租赁房房源,可基本满足该市2020年以前的申请需求。
据悉,今年10月,厦门市还将启动第三批次面向低保家庭的申请,且不限受理量,房源为岛内已退出的现房、岛外现房或期房。
公共租赁住房——拟向本市“夹心层”及稳定就业新市民开放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这个概念,对不少市民来说,或许还是个新名词,但在厦门市近期多次召开的专题会议上却被频频提及。厦门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为了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满足多层次人群的住房刚性需求,该市即将推出公共租赁住房。
推行公共租赁住房,是厦门市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推进新型城镇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的惠民举措,也是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健全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有力抓手。
目前,厦门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本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政策及配套文件,拟分批次向该市户籍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夹心层”住房困难家庭、在厦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新市民陆续开放申请,逐步实现这类群体的“住有所居”。同时,公共租赁住房将实行租金优惠制度。
按照工作计划,厦门市很快将启动首批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工作,同时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即将建设,分别为公共租赁住房地铁6号线棕榈城站地块、公共租赁住房地铁1号线集美大道站地块、公共租赁住房同安新城地块。3个项目建成后可提供房源5000多套。
下一步,厦门市将优先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土地供应,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努力构建立体式多渠道住房保障供应体系。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为“新市民”提供更为稳定的居所,减轻住房支出负担,降低生活成本,让他们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创新创业当中,共建共享和谐宜居的美丽厦门。
推进基础设施业务,不能像“群众都过河了,你还在摸石头”的慢,也要防止“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的乱,务必高屋建瓴,长远谋划,做好推进组织架构、人才队伍、专项考核的顶层设计。
近年,现行资质管理制度的缺陷逐渐暴露,资质标准的不合理之处逐渐显现,资质挂靠、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行为屡禁不止,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此,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广大企业,交流了资质管理运行的现状,提出资质标准修订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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