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明确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 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模式的基本原则、实施范围、运作方式、操作流程和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投资运营。
《意见》明确,长沙将在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城镇供水、污水及垃圾处理、能源、会展、公共停车场、公共充电设施、地下综合管廊等)、交通(包括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城乡道路、桥梁隧道、港口枢纽等)、社会事业(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健康养老、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等)、生态环保、农林水利、新型城镇化等领域重点推广运用PPP模式,优先选择投资规模相对较大(1亿元以上)、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定价机制相对灵活、合作期限相对较长(不低于10年)的项目进行试点示范。
建立健全政府、公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性评价体系,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项目产出、成本效益、运营管理、服务质量、可持续性、社会评价等进行绩效评价,并按项目规定公开评价结果。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挂钩,并作为项目价格、合作期限等调整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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