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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开工重大PPP项目 每年最高补助1000万

发布日期:2016-12-09来源:长沙晚报编辑:宋珍珍

[摘要]

  “真金白银”促发展。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意见,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调结构、稳增长。政策实施期限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意见》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制定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应降尽降,应抵尽抵。省对财政困难市县因实施“营改增”、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形成的财力缺口给予补助。

  引导激励民间资本加大对节能环保、“两供两治”、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智慧城市、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投资,对新开工、项目收入能够覆盖50%以上运行成本、民间资本股权超过30%的PPP项目(原则上投资规模达到1亿元以上),在建设期间根据实际融资的投资完成情况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第一年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进行补助,以后年度补助比例每年退坡10%,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补助1000万元,最长补助3年。

  《意见》提出,对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下企业计划投资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的新上重大技改项目,省级财政通过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根据项目实际到位投资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对符合《湖南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行动计划》方向的重大产业项目(原则上投资规模达到1亿元以上),以及制造强省建设领域内的其他新型产业形态重大项目(原则上投资规模达到1亿元以上),根据实际到位投资情况,最高奖励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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