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造合同是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路桥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执行中常常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常存在对项目部成本费用缺乏动态管理,造成项目成本预测偏差较大;设计变更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大,对建造合同动态实施造成一定影响;项目分包模式的变化对建造合同的执行提出了新的课题,造成建造合同执行存在较大偏差等问题。
建造合同执行过程出现偏差原因浅析
一是目前项目管理是按技术管理型模式定位的,但是实际由于公司人员结构的年轻化,施工技术队伍的梯队建设还未完全建立起来,项目的管理手段及成本管理水平有待尽快提高,项目部在工程施工当中往往采用总价承包或者单价承包形式,而这些形式往往受到市场材料价格的波动影响较大,对项目部的成本费用缺乏动态管理。而且由于路桥施工工期短,项目往往要赶工期,加快施工进度,项目部对部分分包队伍采用先施工后谈合同的形式,使预计的结算和实际结算有出入,加之项目不能保证按期结算,部分成本不能够及时进账,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成本预测的准确性。
二是企业经营管理流动性大,工程施工作业基本处于环境艰苦、工作条件差,导致人员流动大,相关建造合同执行部门对于项目部未来发生事项不能进行全面的反映,反映在填制预算报表中有些项目部单纯依靠财务人员主观臆想判断未来发生事项,缺乏有力的成本预测的材料积累,不但在合同成本的预测上带有一定随意性,而且采用的部分预算数据和实际数据差距较大,直接导致预算执行报表比率严重失调。同时也存在部分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经理的责任制和业绩考核的要求下,利用对上、对下的结算不能按时进行,导致提前和推后有空子可钻,促使项目经理在履约前期虚增利润,导致企业经营成果不能及时、准确有效反映和加以监督。
三是在执行成本的分配中缺乏可操作的工程成本控制依据。由于施工企业的特殊性,在实际施工当中,由于隧道、桥梁、涵洞等各个施工现场的环境、规模、结构各不相同,各个工艺流程和成本比例分配之间也有所差异,但是由于缺乏可靠的分配比例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财务人员只能依靠同等比例套算出人工费、材料费、其他直接费、机械使用费、间接费这五大费用,而无法测算不同的施工环节各项成本中占有多大的比例,并且由于成本的定制趋于简单化和表面化,从而也无法准确分析出成本差异产生的原因,各个工程施工环节没有可比性。
四是目前整个建筑市场规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工程项目合同总价不确定,有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生设计变更,合同总价变化较大,如我公司施工的渭蒲高速项目中标时实际合同额30417万元,开工5个月后下发了正式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设计与原初步设计图纸变化大,实际合同额变化为27137万元,在后续的施工过程中又增加了大量变更新增项目,相关单价业主也是陆续批复,渭蒲项目最终合同额调整为33932万元。有的工程成本受材料市价影响较大,难以及时准确预计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等,如宝天高速项目的情况,工程主材在施工过程中价格上涨太快,项目签订时钢材市场均价3300元/吨,到项目实施第二年底时均价已经到了5700元/吨,水泥由刚开始施工时均价320元/吨,次年年底时均价已经到了580元/吨。建造合同初始材料费用按合同单价预算为4750.56万元,截止项目完工实际发生材料费用已累计达6048.67万元,材料成本的增加直接影响项目利润1298.11万元。有的工程受分包模式的影响较大,难以有效控制建造合同的执行情况,如绥北高速公路项目属于委托在建项目,前期按初步设计图纸确定项目初始建造合同收入、总成本,公司按与分包队伍的协议收取管理费,进场施工后,原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发生较大的变化,由于涉及工程变更、材料调差、索赔等协议未规定收取管理费用,随着项目后期变更、调差金额的增加,建造合同毛利率会不断降低,与预期建造合同执行情况偏差较大,无法有效控制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收入和总成本。
对完善建造合同管理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加强对公司施工合同的管理。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发包单位与承包企业要规范施工合同的签订,保证建造合同的执行,减小合同风险,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使双方经济利益的及时流入。此外,施工部门应加强对合同执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因变更设计、索赔、奖励等非可控因素造成的工程造价的变化应及时取得发包单位的签认,以便财务部门及时、准确地计算合同收入,真实反映施工企业的经营业绩。
提高对成本的预测与控制能力。项目部应利用实施建造合同的契机,将成本预测与控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对建造合同的预计数进行合理的分配和调整,参考各项材料物资耗费定额,健全成本分析制度,完善项目部各项成本的预算体系,提高预算报表的准确程度,同时大力加强在合同执行当中的监督管理,使预算管理不但能够快速准确制定出来,而且能够正确有效的实施到工程施工当中去。
推行项目责任成本管理。 实行建造合同核算的关键是合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这需要企业各个部门相互配合,准确预测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责任成本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营管理目标,同时兼有目标属性和成本属性。制定责任成本体系,既有助于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时准确估计合同预算总成本,又可加强成本管理,挖掘企业潜力,还可用于评价和考核企业各项目或部门的工作业绩。
完善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办法。建立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在实际施工当中,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规模、结构的不同,结合以往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运用历史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对各个部分工程的工艺流程和成本比例分配进行合理划分。同时根据项目施工预算定额及时调整工程成本,对预计变化的成本进行确定,科学的估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合同成本。
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协调沟通。项目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财务部、计划合同部、物资设备部、工程技术部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指导项目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建立收入、成本管理制度,为工程项目合同收入、合同成本的合理预计提供有效信息和有关数据资料。各部门一定要明确各自职责和分工,各施其职,特别是要加强协调沟通,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反映项目经济效益的变化,提高建造合同执行的要求和标准。
定期组织建造合同执行情况分析。施工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建造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估计结果和实际差异事项进行分析对比,通过分析查找问题及时调整计量确认方法,使建造合同的执行结果更接近实际。其中要重点关注的事项有:一是根据业主确定的变更、索赔、奖励资料重新调整合同预计总收入,根据累计已发生成本和剩余工作量预计成本重新核算和调整合同预计总成本。二是分析累计已发生成本加累计确认毛利与业主工程结算的差异及原因。三是分析累计已发生成本与累计确认的合同成本的差异及原因。四是分析累计已确认合同收入与业主工程结算的差异及原因。
加强组织培训学习,提高相关人员对《建造合同准则》的理解和执行。进一步加强对《建造合同准则》具体实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特别是项目部层面人员的学习,结合项目实际施工测算分项工程单价、市场劳动力价格、主要材料费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其他费用等,在实践中提高《建造合同准则》的执行能力。(作者: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路桥工程公司 任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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