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冶金施工企业由于其产品为专业性建筑产品,具有不可移动、生产(施工)周期较长、每个产品的造价不相同、施工工艺不同、生产场所不固定等特点,给冶金施工企业财务内控体系的构建带来挑战,而冶金施工行业的特殊性,也是目前我国防止腐败的重点领域。如何在冶金施工企业内部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财务内控体系,笔者依据学习和掌握的财务管理理论知识和长期于国有冶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撰写本文。
一、目前国有冶金施工企业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责、权、利失衡。长期以来,国有冶金施工企业受国家计划经济的束缚,导致企业当前的改制进行不够彻底,特别是工程项目承包机制和人事任用制度改革的力度不够, 造成责、权、利失衡,责、利不能同时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权力过于集中;二是成本在手中,效益不在心中;三是项目经理负盈不负亏。
2.内部控制观念陈旧。国有冶金施工企业内部控制受当初计划经济的影响,造成现在进入市场经济后,内控制度存在很多缺陷,许多国有冶金施工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还局限于内部牵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或内部控制结构阶段,甚至有些企业以为内部控制就是俗称的内部监督,这种认识与现代企业的要求显得格格不入。
3.“管”则死,“放”则乱。权力过度回收企业管理层,不能充分调动项目经理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权力下放过大,则难以有效控制,必然引发滥用权力的负面效应,这是目前冶金施工企业授权管理普遍遇到的尴尬局面。
4.委派会计人员监督不力,会计信息失真。受国有冶金施工企业内部人事管理制度的影响,造成委派的会计人员按项目经理意图反映成本状况,不能如实反映成本数据,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二、国有冶金施工企业建立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基本原则
笔者认为既要以《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又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便于企业有效增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保护企业财产,增强企业经济效益。因此,冶金施工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建立
要符合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冶金施工企业必须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绳,在国家的规章制度范围内,制定本企业切实可行的财务内控制度。这是企业建立内控制度体系的基础。
2.整体性原则。冶金施工企业制定的财务内控制度必须充分涉及到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各个方面的控制,它既要符合企业的长期规划,又要注重企业的短期目标,还要与企业的其他内控制度相互协调。
3.针对性原则。冶金施工企业制定的内控制度体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 针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针对企业容易出现错误的细节,制定企业切实有效的内控制度,将各个环节和细节加以有效控制,以提高企业的财务会计水平。
4.一贯性原则。冶金施工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必须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不能朝令夕改,随时变动,否则就无法贯彻执行。本溪钢铁(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制定企业财务内控制度时,高度重视这一点,力求制度尽可能连续,保证会计工作的严肃性。
5.经济性原则。冶金施工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就是说在运用过程中,从经济角度看必须是合理的。一项制度的制定是为控制企业的某些环节、关键点,并最终落实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及增加效益上,若违背了这个观点,就变得得不偿失。
6.适用性原则。施工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应便于各部门、各职工实际运用, 也就是说企业财务控制度的操作性要强,要切实可行。企业内控制度的适应性可概括为“内容规范、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灵活调整”。
三、国有冶金施工企业制定财务内控体系的目标
企业财务内控制度是为企业的经营目标服务的,为保证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在制度的约束下有序进行,国有冶金施工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必须达到以下五个目标才能体现其实效性:1.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2.保证所有交易事项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3.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4.保证账面资产和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5.保证财务会计监督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国有冶金施工企业内控体系控制的要点
国有冶金施工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要达到服务于企业经营目标,要达到对经营活动的控制,必须使财务内控制度对每个环节进行控制,控制好各个要点。施工企业在制定财务内控体系时要体现以下要点:1.明确管理职责、纵向与横向的监督关系。2.职责分工,权利分割,相互制约。3.交易授权,建立恰当的审批手续。4.设计并使用适当的凭证和记录。5.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的授权。6.资产和记录的保管制度。7.独立稽核,例行的复核与自动的查对。8.制订和执行恰当的会计方法和程序。9.工作轮换。10.独立检查,包括外部和内部审计等。
五、国有冶金施工企业财务内控体系框架设计
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在解决了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建立的前提下, 按照企业内控制度建立的原则、目标、要点的要求,国有冶金施工企业要建立起本单位完备的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笔者认为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应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基本财务会计控制制度:一是可靠的凭证制度;二是完整的簿记制度;三是严格的核对制度;四是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五是科学的预算制度;六是定期的资产盘点制度;七是适时适用的监督考核制度。具体地讲,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框架可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1.原则性的财务、会计制度。一是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的体制;主要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种类及其格式;会计报表编制说明。二是财务管理制度: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货币资金管理;往来结算管理;存货管理;短期、长期投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在建工程管理;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管理;其他资产管理;销售收入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盈利及分配管理;财务会计报告与财务评价管理。
2.综合性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对会计核算基本流程,有关会计事项处理的必需手续以及具体操作规范作出规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会计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根据需要,对会计核算中需强调的内部牵制、制约程序作出集中的规定);财产清查制度;财务分析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对子(分)公司等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3.财务收支审批报告制度。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办法;重大资本性支出审批与授权审批制度;重大费用支出审批与授权审批制度;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4.财务机构与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分级负责制;会计核算组织形式;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含会计工作岗位轮换管理办法、会计人员委派管理办法等);对违反财经纪律及企业财会规章制度事项的处罚规定。
5.成本费用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成本核算办法;成本计划管理办法;成本控制管理办法;成本分析管理办法;成本费用考核管理办法。
财务控制体系是企业治理控制权的一种体现,有效的财务控制有赖于完善的、良好的控制环境。在现代企业中,委托人拥有财务资本,企业经营决策人员拥有管理企业的知识和能力资本,职工拥有人力资本,可以说企业是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达成的一种契约。同时,由于企业是一个不完备的契约,它不能消除每个要素所有者行为所具有的外部性,个人价值最优化的选择一般不等于从企业整体角度考虑的价值最优化选择。所以,笔者认为,最优的内部控制,应当能够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而使一个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内部控制应当能够使企业每个参与人行为的外部效应最小化。为了消除个体行为的外部性,在内部控制建设中也必须贯彻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相对应的原则,只有实现这种对应,才会形成一种动态的内部制约机制, 才能真正有效地起到控制的作用。(作者:本溪钢铁(集团)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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