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把国家和省推行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和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落到实处,3月3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暨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推进会,让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专家与市县主管棚改工作的部门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讲解有关政策条款和操作方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舟出席推进会并就棚户区改造下步工作进行部署。
据了解,截止到2015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累计开工建设228.2万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率达到20%,为“十二五”画上了圆满句号。棚改专项贷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全年累计提取资金324.36亿元,位于全国前列。今年一季度,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率达到26%,实现了首季开门红。
王舟在会上传达3月21日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近期国家及省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有关要求,并强调,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积极争取专项贷款支持。
关于棚户区改造下步工作,王舟指出,要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各地要围绕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早安排、早开工、早见效,力争提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各地要紧跟形势要求,尽快出台本地棚改货币化安置办法,确保新启动的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80%,纳入2016年开工任务的要不低于50%。三是各地要适应新形势下棚改融资工作的新要求,加快各项工作推进,帮助、指导企业做好同国开行、农发行的对接合作,争取贷款资金尽快到位。四是各县要加快改造现有建成区内的城中村,改造比例不低于20%。要结合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对城中村进行整体谋划,逐一确定改造方式、规模和时序。五是要尽快谋划2017年棚改项目,于四月底前上报项目清单。
王舟特别强调,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将于4月份对各地棚改开工、货币化安置、政府购买服务、公租房分配入住工作进行督查,针对所发现问题要求主管副市长以个人名义做出书面整改承诺,明确具体项目、时间节点,并向社会公布。
会上,国开行河北分行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就国开行棚改购买服务贷款支持政策和棚改货币化安置有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并针对各地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共计500余人参加会议。(周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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