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邮箱登录

保持登录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工程建设网,一分钟完成注册

登录 | 注册

我要投稿(工作时间:9:00-17:00)

投稿邮箱:sgqygl@chinacem.com.cn

联 系 人:李香玉

联系电话:010-68576852

在线咨询:建设网_我要投稿李编辑 建设网_我要投稿靳编辑 建设网_我要投稿邵编辑

×
顶部广告
所在位置:首页 > 操作实务 > 正文操作实务

企业注销需要提交所得税清算报表、资产评估报告和税收清算报告,请问这些表格在实际操作中指的是什么?有没有格式?

发布日期:2016-03-04来源:纳税服务网编辑:刘梦怡

[摘要]

  根据最新业务规程,单位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只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即可,不用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和税收清算报告。所需的所得税清算报表在《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附件有表格可以下载。( 您可以登陆“厦门国税网首页 > 税收法规”模块下载查找上述文件并下载表格)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4)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纳税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6)非居民企业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9)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相关阅读】

营改增会议

施工企业“营改增”应对策略与实务操作研讨会在杭州顺利举行

施工企业“营改增”应对策略与实务操作研讨会在杭州顺利举行

2014年12月5日-6日,由《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联合北京天扬君合税务师事务所举办的“施工企业‘营改增’应对策略与实务操作研讨会”在浙江杭州顺利举行。

政策法规

基础理论

建设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管理案例 |  会议活动 |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 |  我要投稿

版权所有:北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9号楼5M层西区 邮编:100070 电话:010-68520349 传真:010-68570772 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072号 京ICP备09092133号-1

返回顶部 返回建设网首页 投稿 用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