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向恶意欠薪说“不”!今日起至明年2月17日,我市将全面开展打击恶意欠薪专项治理百日行动。这是记者从市委政法委打击欠薪犯罪行为联席会议上获悉的。
近日,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人社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规土委、住建局、金融办、银监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旨在重拳治理恶意欠薪犯罪行为。会上通报:截至今年9月,我市欠薪逃匿案件共计85宗,欠薪人数多达近5000人,欠薪总金额高达3200余万元。其中,移送公安部门61宗。其中备受关注的变化,就是“为规避刑责,用人单位从原来欠薪逃匿向欠薪后不隐匿、不逃匿,但恶意不支付工资转变”。执法过程中,公安部门由于如何认定“恶意”缺乏相应的司法解释和实施细则,在执行中易导致案件处置难、调查取证难、案件移送难。
为解决这一难题,多部门联合出台多项举措确保来深建设者权益。首先,建立联合打击工作机制。有证据表明用人单位可能涉嫌犯罪的,人力资源部门可以商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调查,公安机关应对刑事立案标准、证据收集固定等工作予以业务指导,对案件查办工作提出意见,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立案侦查。规土、住建、水务等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施工行业监管,对本领域企业从事非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对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公安、人力资源部门执法办案、调查取证予以支持配合。人民银行、银监等金融部门要各商业银行畅通渠道,对资产持有、资金转移情况等依法进行查询、冻结。
其次,确定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不逃不匿”、“逃而不匿”案件。在刑事司法确认后,公安机关突出办案重点,着力侦办一批“不逃不匿”、“逃而不匿”典型案件。
最后,建立全市统一打击标准。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法院之间要全面梳理案件处理移送流程,统一案件移送标准、程序,确保案件流转顺畅,提高办案效率。各部门针对基层一线案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要加大调研,整合内部资源,并出台指引进行规范,确保全市各区行政执法、司法裁判标准一致,提升行政司法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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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现行资质管理制度的缺陷逐渐暴露,资质标准的不合理之处逐渐显现,资质挂靠、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行为屡禁不止,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此,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广大企业,交流了资质管理运行的现状,提出资质标准修订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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