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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PPP项目

发布日期:2018-02-02来源:网络来源编辑:张继蕊

[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建设,云南玉溪市江川区污水处理厂采用较为先进的污水处理工艺, 其设计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 先期日处理规模达到3万立方米/日,项目投资近23261.63万元,建设地点:本项目行政区划属玉溪市江川区管辖,位于云南中部偏东部。其中,江川区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老厂”)、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以下简称南厂)两个项目紧邻,位于江川区大街街道下营社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以下简称北厂)位于江川区江城镇西河村委会小湾河村(澄川二级公路旁)。 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老厂提标改造工程、南厂及配套管网、北厂管网完善工程。其中,老厂提标改造工程的内容包括处理构、建筑物的改造,一、二级处理构筑物设备的维修、维护及改造,深度处理构、建筑物的设计,以及污水处理厂新、老厂片区的污泥合并处理的改造等。 建设规模: 老厂提标改造工程和南、北厂及管网配套工程污水处理规模均为1万立方米/日,出水标准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南、北厂配建的35.895公里管网均已建设完成;南北厂管网完善工程新建管网54.898公里,先期已由区住建、环保部门组织实施约20.8公里,由于管网规划调整,剩余部分实际长度约34公里。 运作方式:TOT+BOT(转移-运营-移交,建设-运营-移交)。 合作期限:30年(新建管网在合作期前两年内完成)。

   本项目项目资本金等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出资930.47万元(存量资产实物出资);社会资本方货币出资部分18603721.86万元。若资本金额度增加,则由社会资本方承担;若资本金额度减少,则减少社会资本方的股权出资额。除项目资本金外,缺口9.3万元(占总投资的80%)由项目公司采用收益权质押等方式融资,或由社会资本方提高资本金比例、采用股东借款等方式筹集。

   二、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TOT+BOT(转移-运营-移交,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本项目存量资产由五部分构成,南厂、北厂已建成的移交使用资产、老厂继续沿用的原有固定资产和提标改造在建工程形成的新建资产、完善管网已建成的部分资产。存量资产具体构成如下表:(本表摘自资格预审文件)

   老厂提标改造项目处于项目实施阶段,投资暂按初设批复的概算投资统计,最终投资以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老厂存量资产按“可继续沿用”资产的账面价值考虑的,报废部分按国有资产核销程序批准后据实调整。(由于本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合同等相关信息未在全国综合信息平台进行公开,对于存量项目的评估报告也未看到)南厂、北厂审定预留投资部分,最终以相关单位审核的实际支出为准。管网完善工程先期已由区住建、环保部门组织实施约20.8公里,尚未办理结算,最终投资以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新建部分指管网完善工程。省住建厅、发改委《关于江川区南北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概算投资8324.79万元,新建管网54.898公里。先期已由区住建、环保部门组织实施约20.8公里,由于管网规划调整,剩余部分实际长度约34公里,预估投资约4000万元(最终投资以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本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其中:使用者付费部分来源于对享受污水处理服务者征收的费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来源于玉溪市江川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三、绩效考核

   本项目的考核指标分为:有效处理量(40分)、处理质量(22分)、运行效果(18分)、运行管理(10分)、设备管理(10分)。运维服务绩效考核方式每半年进行一次,每月预付当月应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百分之九十五,其余部分在每次考核后30日内根据项目公司每半年综合考核得分按比例支付,其中:

   (1)当绩效考核得分大于等于86分,政府补助全额支付;

   (2)0分到86分之间,政府补助按以下公式计算:

   政府当期实际补助额=当期补贴*绩效考核得分率

   (3)若连续两次考核得分低于60分,视为项目公司违约,政府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在运营期间,每年根据本年度约定绩效考核结果综合考虑,若某一财政补助年度绩效考核平均得分高于95分,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奖励,奖励额度不高于当年污水处理服务费(不含资金成本)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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