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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行业深度报告之四:PPP模式下的机遇

发布日期:2015-03-31来源:安信证券编辑:宋珍珍

[摘要]

  (1)地方政府层面:

  (a)环保压力增大:随着最严环保法的执行,环保压力逐步增大,未来如果环保不达标,地方政府存在责罚风险,寻找合适的专业第三方将是优选道路之一;

  (b)地方债务问题:PPP模式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减轻了政府融资难题,并可将一次性支付的资金,通过未来很多年逐年支付,缓解了政府支付压力;

  (c)资产增值:通过成立合资子公司的方式可以增强盈利性,若未来可以成功上市,资产增值效果更加明显。

  (2)企业层面:

  (a)水处理行业具有稳定现金流:水处理行业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具有明确的收入来源,从未来收入角度来说具有明显优势;

  (b)提价机制逐步理顺:提价机制逐步理顺,历史上提价难的情况有望被缓解。也正是在水价进入上升通道,资源价格逐步理顺的大背景下,社会资本进入水务市场获取合理回报也有了基础;

  (c)水处理市场空间大:无论从存量还是增量来说,水处理市场均有很大空间,能够为水处理公司带来更多项目需求;

  (d)增加资金利用效率:多方出资,但是环保公司有望获取对应工程及运营权,资金利用效率显著提升。

  2.1.政府层面需求大

  2.1.1.最严环保法执行

  最严环保法倒逼加大环保投入力度:2014年4月24日,《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2015年1月1日施行。根据环保部的不完全统计,新法生效两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各地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190万元,罚款数额达72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惩罚力度大力加严,将倒逼加大环保投入力度。

  2.1.2.地方债务压力

  PPPP模式有望大幅缓解地方债务风险与城镇化资金需求的矛盾。截至 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20.7万亿元,其中地方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10.9万亿。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2014年4月份在全国财政科研工作会议上表示,地方政府短期内偿债压力较大,今年到期需偿还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占债务总余额的21.89%,是偿债压力最重的一年。地方政府主要依靠融资平台举债及土地财政收入的方式不可持续,地方债务风险急需化解。与此同时,中国城镇化还有很大上升空间,目前中国城镇化率为 53.6%,预计2020年将达到60%,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或将达42万亿元,其中包含了大量基础设施需要政府规划建设。

  2.2.提价机制逐步理顺—经营业绩保障性增强

  2.2.1.阶梯水价

  企业盈利状况不容乐观: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截止到2014年,全国自来水生产及供应企业1047家,其中亏损企业292家,亏损企业总额46.8亿元,行业毛利率在23%左右,行业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目前为58.7%。

自来水生产及公营企业
自来水生产及供应企业盈利情况

  从水费支出的角度来看,全球范围内家庭水费支出一般占到总收入的2%以上。根据我国调查结果,水费支出占到家庭收入的2.5%,才会考虑节水,达到 5%,才会对人们的生活产生比较大的影响,达到10%,才会开始关注水的重复利用等问题,而根据我们对2013年全国240个地级市的人均水费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的测算结果,我国99%的城市的水费支出占收入的比例低于1%,平均水平为0.53%,还有很大上升空间。

  2014年1月 3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要求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为前提,以改革居民用水计价方式为抓手,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完善保障等措施,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2.2.2.污水处理费提升

  2015 年1月26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 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污水处理费有望提升: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政府所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是低于《通知》里面的要求的,在全国30个省会级城市中(拉萨数据缺失),只有20%的城市的居民污水处理费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为便于统计,以工业污水处理费表征)达到0.95元/吨和1.4元/吨,随着各地污水处理费的上调,地方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将得以提升,从而保障污水处理项目投入,同时为污水处理公司上调污水处理费提供机遇。

  全国重点城市工业污水处理费情况

全国重点城市工业污水处理费情况

  全国重点城市工业污水处理费情况
全国重点城市工业污水处理费情况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企业情况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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