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晴雪 胡昊 谢忻
“一带一路”为国内企业提供良好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众多风险,有可能涉及对中国外交关系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但自身却难以掌控的领域。因此,我国“走出去”的企业有必要运用PPP模式将项目与当地政府和公众的关系紧密结合,从而降低介入的阻力。本文选取济青高铁和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案例分析,希望为中国企业投资海外基建项目提供经验和启示。
济青高铁案例
一、 项目合作模式
济青高铁是全国铁路建设投融资改革以来第一条以地方投资为主建设的国家高速干线铁路。其中,潍坊段项目通过采用PPP模式,引入实力雄厚、投融资和运营管理经验丰富的社会投资人,由社会资本承担资金筹集并参与济青高铁的运营管理,有效缓解了政府资金投入压力,探索了社会资本参与地方高铁建设的有效模式,激发了社会资本的投资潜力。
潍坊市政府授权潍坊市财政局作为实施机构,按照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并通过指定机构与其合资成立项目公司(SPV)。2015年6 月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合作方成功中标,全部承担40亿元项目投资,投资收益率不高于6.69%/年,收益来源为济青高铁的运营收益,不足部分由政府安排运营补贴弥补,SPV合作期15年,采用BOT模式(建设-经营-转让)运作,如图1所示。
社会资本承担筹资、运营风险,政府承担项目推进风险;社会资本享受高铁运营分红和财政可行性缺口补贴,政府享受未来股权优先运作权。其谈判主要问题与结果如表1所示。
二、项目运作经验启示
济青高铁项目作为中国首例运作成功的高铁PPP项目,充分激发了社会资本投资热情和潜力,吸引了15家社会资本报名,意向投资达420亿元,创造了10 倍社会资本追捧的奇迹。对于社会资本而言,投资企业看重的不仅仅是铁路收益分红,更重要的是其未来股权的价值上升空间。合同中对双方权责有明确界定,对项目收益合理分配,将PPP项目的投资风险进行分散与化解,对项目的成功落地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邮储银行联合不同合作方协同参与该项目,充分调动了各方的优势以发挥集团效应。
济青高铁PPP项目主要考察的是资本运作的能力。为扩大招商引资范围,保障项目投资收益,山东省为济青高铁研究制订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待客流稳定后,将参考广深铁路提高票价;二是通过直供电的形式,为济青高铁提供优惠的用电价格,降低用电成本;三是对高铁站场周边土地进行综合开发,通过一些第三产业收入来弥补高铁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资金缺口。
同时,普华永道通过为济青高铁建立财务模型,测算了项目的盈利前景和收益率,综合看来济青高铁在铁路项目中是有较大优势的好项目。
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案例
一、项目合作模式
马来西亚在2011至2015年间共有7个公路项目启动,投资额约44.8亿美元。南北高速公路是马来西亚首个采用BOT模式建造的高速公路项目,也是发展中国家采用BOT模式取得成功的典型案例之一。该项目成功引入了海外投资方共同进行项目融资,其项目基本概况如表2所示,项目投资构成如图2所示。在该项目中,马来西亚政府是南北公路项目的真正发起人及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项目拥有者。普拉斯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全面负责高速公路的筹资、设计、建造及运营。该项目运用BOT模式,吸引了大量的民营资本和国外资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项目建设初期的资金缺口问题,同时将建设与运营管理权交由项目公司,使得政府对项目干预的影响力得到有效控制。
二、项目运作经验启示
对政府而言,该项目采用BOT模式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使南北公路按原计划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效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对项目投资及经营方而言,根据专业机构的预测分析,项目公司能够获得约两亿美元的净利润,工程总承包商在7年建设期内可获利约1.5亿美元,而政府提供的最低营业收入担保、金融风险担保也为私人投资方极大地降低了项目的市场风险与金融风险;对贷款银行而言,本国金融资本的积极参与为广泛吸引国外金融财团起到了积极作用,马来西亚政府的从属性备用贷款也增强了金融财团的信心,降低了信用风险。海外PPP项目由于其开发环境复杂、开发成功的难度大,因此项目合作过程中第三方顾问团队的作用也不容忽视。英国摩根格兰福银行作为该项目的融资顾问,联合马来西亚本国以及国际银团为项目筹集资金,协助制定海外业务的战略规划,也极大地促进了项目的顺利进行。
PPP发展策略
一、促进信息共享,选择优质伙伴
企业参与海外PPP项目建设,其项目所在国的政治稳定是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政府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包括项目开发信息的收集、筛选、处理、共享,项目所在国的施工标准、管理体制、法律体系等,为企业全面掌握海外市场信息提供优质平台,为寻找与我国政府和企业有良好合作关系、熟悉PPP项目的国家和政府提供参考依据,从而选取政治稳定、法律完善、政府信用较高的海外项目。
二、完善顶层设计,优化管理体系
海外PPP项目可能产生诸多风险,更需要通过全局化的顶层设计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体系,保障PPP项目的良好运行。在合同契约精神的约束下,理清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明晰界定双方权责,增加技术投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和管理科学的企业管理体系。
三、多种模式组合,鼓励协同参与
基于不同国家政治体制、资产性质、私人企业参与程度的差异,选取并组合多种融资模式,提高项目运作成功率,如SOT模式(建设期补偿—运营—移交),通过申请出口买方信贷,减少私人部门的风险和融资难度。鼓励企业充分发挥集团效应,协同参与PPP项目,结合企业自身现状和项目所在国环境,发挥各自的技术与资源优势,探索与专业公司在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合作模式,提高综合竞争力。
四、收益合理分配,风险合理分担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把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和盈利性区分开并分别对其进行量化研究,制定合理的项目收益分配长期规划。依据“风险由最适宜方承担”的基本原则,合理分配项目风险,积极借鉴物有所值评价理念和方法对PPP项目进行筛选。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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