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减免退税2.6亿元
据报道,截至一季度末,甘肃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为29904户,全省入库改征增值税收入50848万元,营改增试点整体减免退税2.6亿元。营改增政策减税效应产生的传导、放大效应促使改革红利持续显现,试点行业整体税负呈下降趋势,小微企业普遍受惠,助推了服务业发展。一季度,全省享受营改增试点政策的新办企业达3001户,对吸纳社会就业、改善民生起到积极作用。
据省国税局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在全省运行情况看,营改增试点后呈现出税源分布集中度高的特点。分行业看,全省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有向从业门槛较低、智力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相结合行业集中的特点。截至3月底,试点纳税人中部分现代服务业26151户,占总数的87%。其中,58%集中在文化创意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两个行业。分区域看,试点纳税人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产业优势明显,交通便利、辐射作用较强的地区。省会兰州地区集聚试点纳税人 13923户,占总户数的51%。从新增试点纳税人看,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增长明显快于其他行业;其中文化创意、鉴证咨询及研发和技术服务等子行业增长又明显高于其他子行业。
同时,甘肃省营改增税收集聚特征明显。一季度全省累计入库改征增值税收入50848万元,增长12.58%。分行业看,交通运输业累计入库 18944万元,占营改增收入总额的37.26%,其中71%来源于陆路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累计入库28170万元,占总额的55.39%,集中在四个子行业:研发和技术服务占34%,鉴证咨询服务占20%,文化创意服务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各占14%。分企业类型看,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累计入库 40678万元,占总额的80%;小规模纳税人累计入库10170万元,占总额的20%。分地区看,全省改征增值税收入51%来自省会兰州地区;区位优势明显的庆阳、天水和酒泉三市累计收入占比为22%。
受营改增政策影响,全省税负整体下降惠及面广。一季度全省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下降,一般纳税人中80%以上有不同程度下降,整体减税面达到98.78%。分行业看,交通运输业税负3.56%、现代服务业税负3.58%、邮政业税负4.11%、电信业税负2.51%。分企业看,随着营改增扩大试点,纳税人增税比重持续回落趋稳,表明试点纳税人适应税制转换的能力不断增强,改革试点渐行渐好。